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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 | 张林芳所顾萍、张镓麒参加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电子商务法》解读与实务前沿高级研修班

上传时间:2018年11月13日 作者:

2018年11月7日-11日,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电子商务法》解读与实务前沿高级研修班。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电子商务法》,切实解决电子商务实践中的疑难法律问题,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顾萍、张镓麒律师赴北京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研修班设置了《电子商务法》立法背景、电子商务的证据问题、电商生态环境、电子商务与金融科技、电子商务法中的平台责任、电子商务法中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的企业实践等七大主题课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刘俊海、杨东、刘品新,全国人大财经委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成员阿拉木斯、陈剑、丁道勤等理论界、实务界的大咖们作为授课老师,在各自研究领域进行了授课,与学员们对电子商务司法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带来了一场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的饕餮盛宴!同时也为今后在电子商务司法领域的进一步深入交流提供了很好的媒介平台。

2018年8月31日,历经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易其稿、历时近五年的《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众所周知,十多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取得了迅猛发展,部分领域走在了世界前列,亟需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和引领,《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弥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电子商务法主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这五部分做了规定。

《电子商务法》以其开创性、回应性和包容性预示着电子商务法律新实践的大幕已经拉开。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对以下问题将来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的答案也充满了期待:

在未明确具体负责部门的情况下,如何做到各部门在监管中各司其职;在电子商务技术瞬息更迭的背景下,如何应对技术难题引发的法律适用疑问;以及如何将纸面的责任划分落实为实践的定分止争等等,这些问题也恰恰是律师们大有可为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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