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局前街小学作为我市的标杆学校,一向引领业内风气,此次酝酿在学校试行教育惩戒制度。2018年11月22日下午,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就《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召开了由教师、学生、家长、心理学专家、法律界代表等参加的听证会。多家媒体代表也受邀见证了这场听证会。学校还通过免费的网络直播平台对此次听证会进行了现场直播。 听证会上,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凌律师作为局前街小学的法律顾问,率先发言。他表示,国家层面对“惩戒权”的立法尚处于空白阶段,而一所学校发起惩戒制度的讨论,似乎是全国第一家。惩戒权是教育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师法》等法律规定了教师有教育的权力,学校有处分学生的权力。而在地方立法层面,青岛已经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了学校可以对学生适当惩戒的制度。赵凌律师表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明确加上“合法性”原则,惩戒教育应符合《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严格遵守负面清单,不踩红线。同时,今后如国家法律法规有新规定,学校的处理方法也要依法作相应调整。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家事庭)副庭长王东莉表示,在实践中,天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较少,说明中小学对学生的不良行为教育比较成功。她建议,赞同实施原则中增加“合法性”原则,此外,在制定时还要考虑可实施性,“比如有公开批评的规定,要考虑学生能否承受”。 心理专家孙和英则提醒,孩子的问题其实都来自家长的养育方式不当,建议学校设立家长进行帮助的机构。 “没有爱的教育是苍白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听证会上,局前街小学许嫣娜副校长从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实施对象、实施方式、实施过程,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的内容。她特别强调:“教育惩戒是以‘爱’为先,是为了帮助学生进步发展,教育性是其最根本的原则。学生的成长需要家校双方的合作,双管齐下,提高惩戒效果。” 听证会上,多位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也都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总体上都相当支持和拥护这一创新制度的出台。 讨论稿规定了实施教育惩戒的七种情形,以及教育惩戒的八种实施方式。 “今天我们请了这么多代表一起开这个听证会,就是希望能够听到更多的意见,让接下来将要推出的教育惩戒制度更加完善。”李伟平校长告诉大家,这次听证会绝对不是“走过场”,“今天学校准备的材料上写得很清楚,叫做《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就是用来讨论的,这和最终稿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同。” 据了解,这次听证会结束后,校方会再次邀请专家、学生、家长、教师代表进行评估,在方案正式推出前,还会有试运行阶段。局前街小学李伟平校长不止一次强调,该校的教育惩戒必须在有效的监督之下实施,既要求惩戒的实施符合教育目的,符合公平、公正的要求,也要求不同的教师都能够规范、有效行使这一权力,通过这种方式对学生实施有效的教育,让教育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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