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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水:江苏律师值得回望的四十年

上传时间:2020-6-2 作者:钱隆

"法",古作"灋"。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道:"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这实在个很值得推敲的汉字: “廌”——生性正直、专触不直者的神明裁判,本该是律师捍卫“正义”的神化,但它却是“法”字中唯一被简化的部分,何故?在我看来,人心浮躁,而“法”心恒常,“法”因“廌”之繁而近乎乱,多少有些喧宾夺主之嫌,略之则更能彰显“法”的精髓,即平之如“水”。回望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来,律师作为“法”的践行者、传教者、捍卫者,不断在诠释着与“水”这个象征意象的渊源。

 

勺水一脔,百川汇海

 

1979年,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使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得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发展从此焕然一新。从无到有、由小及大,江苏律师事业在40年的“乘风破浪”中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从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至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江苏律师行业的发展顺逆。

 

1980年8月26日,响应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精神,江苏省设立事业单位性质的法律顾问处。律师作为事业编制人员被纳入司法行政部门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1981年,江苏律师自己的组织“江苏省律师协会”正式成立,律师管理也开始由司法行政机关单一管理向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结合管理过渡。律师工作步入正轨,执业机构与律师团队也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1986年律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实行,让司法行政部门考核或推举获得行业准入资格的时代宣告结束。1987年,当一批通过律师资格考核的“新鲜血液”陆续输入司法系统,司法队伍展现出它全新的面貌。同年间,全省法律顾问处统一改名为“律师事务所”。江苏律师从“国家法律工作者”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定位与身份的变化,并没有改变那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热情和初心,律师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始终蓬勃盎然。

回望改革40年,令人感怀。江苏律师的数量从起初寥寥百人,发展到今已近3万;律师事务所,从零起步,截至2018年底已达1882家。与此同时,律师制度在不断深化、律师业务在逐步拓宽、律师执业在日渐规范……勺水一脔转瞬,竟已呈百川汇海之势,40年春秋,对江苏律师乃至中国律师而言,都注定是一场“巨变”。

 

置水不漏,滴水穿石

 

在实务中,多样的案件、复杂的材料不断对江苏律师缜秘的逻辑思维和科学的工作方法提出新要求、高要求——如何才能自如地运用国家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如何能全面了解案情、认识个中利害,练就较高的理论与实践水平?……是律师团队寻求突破、精益求精的应有之虑。近年来,江苏律师队伍当仁不让,不断凭借灵活的应变能力、专业的业务能力、稳定的心理状态、深远的价值判断,以自信自律自强的姿态在全国法律舞台上熠熠生辉。

 

淮安中院审结的全国首例侵犯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向社会大众传递了尊敬英烈、崇尚英雄的强烈信号;南京南站因挤压致死旅客家属索赔被驳回,向大众阐明了“不逾矩”是公民的共同职责;2018年江苏昆山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将“正当防卫”一词置于公众视野的焦点。并对“正当防卫”在实务中的适用作出了全新角度的解读。2006年轰动一时的“彭宇案”更是在“不同声音”充斥的舆论和观点中,给法律人和公众上了重要的一课...

或是线上评论、或是线下受理,江苏律师积极参与的每一个个案日渐引起公众的共鸣。“置水不漏”的沉淀,必将爆发“滴水穿石”的威力,这是江苏律师之荣、也是江苏民众之幸。

 

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魏徵在《谏太宗十思疏》中,一语“水则载舟,亦能覆舟”如雷贯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法律事务都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中进行,律师亦不可置己身于法外。《律师法》明确规定了律师的职业红线和道德底线。部分律师的道德离轨、行为不端,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也是对律师职业荣誉的玷污。江苏一直以来秉承着对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高度重视,严厉打击律师违规违法行为,用事实和行动彰显司法威信。

 

2017年7月14日,江苏省律师协会对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傅家祥律师违规执业、辩护代理不尽责、违规收案收费一案调查核实,并给予傅家祥律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同年,江苏省常州市律师协会对江苏名友律师事务所管一华律师自行伪造当事人家属委托书一案,作出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2018年3月6日,江苏省无锡市律师协会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部门提供的材料中发现,江苏双汇律师事务所田心静律师存在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多次赴境外旅游,并为法官支付部分费用的违规行为。经无锡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属实,于2019年1月11日,给予田心静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行业纪律处分。

 

为了保障律师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江苏省省司法厅审时度势,于2018年5月2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全国律师维权惩戒工作专题研讨班相关精神。健全投诉查处制度,规范维权工作程序,集中组织专项整顿,将律师维权惩戒工作任务分工分细,明晰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工作责任和衔接机制,多举措共同推进,势必将律师维权惩戒工作落到实处。

 

临水楼台,水涨船高

 

40年来,江苏律师制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正是那句“砥砺前行,不忘初心”。若是将一次次改革更新、一项项行业大数据、一幕幕经典案例罗列成表,40载历史长卷无疑已是蔚为壮观。这不仅给了中国法律发展强劲的“动力加持”,也给了新老法律人极大的“信心增值”。

我是一名实习律师,也是江苏法律“灵根虬干”上的初生新叶。律师行业机敏的思辨力、高效的执行力、灵活的展现力、强大的说服力,这些特质无一不吸引着我蹈厉奋进。如今,党的十九大赋予新时代律师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务,而不断与时俱进的江苏司法实践与律师制度,已然成为法律工作者认识自我、挑战自我、提升自我的“临水楼台”。而“浮生若水”,就是我对江苏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载最直观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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