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媒体传真

“钓鱼”诱导销售后要求10倍赔偿,被驳回!

上传时间:2021年10月28日 作者:

图片


微信图片_20211102133444.jpg

本报讯(常青藤 庄奕 江枫)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买到了不安全食品,消费者可获得10倍赔偿。可如果有人以赚钱为目的,以“钓鱼”方式进行索赔呢?昨天,我市一家日料店老板江某给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侯忠群、黄继红打来了感谢电话:“要不是有两位的鼎力相助,说不定就要莫名其妙地赔偿对方五六万元了。


图片

案情回顾

去年8月,我市一日料店被告上法庭。原告李某起诉的理由是:该店销售的久保田清酒产自日本新潟县。新潟县属于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12个核污染都县之一,该店销售产自核辐射区域的清酒,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禁止性相关法律法规,请求10倍赔偿金。


日料店老板江某备感蹊跷:久保田清酒一瓶要卖近3000元,店里本来也不销售,是李某通过电话预订了2瓶,他才特意采购的。准备好酒水后,他通知了李某。李某前来就餐,离开时还打包带走了喝剩的酒水。


江某越想越郁闷,忍不住联系同行吐槽。这一联系,就更吃惊了。原来,我市有10余家日料店遇到了李某同样的10倍赔偿要求,且方式如出一辙。


江某一筹莫展之际,多方打听后了解到,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系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律师团单位,该所多年来在消费领域深耕细作,对消费纠纷案件研究颇深。于是,江某请求该所代理应诉。该所指派侯忠群、黄继红律师代理案件。

图片

办案经过

两位律师接手案件后,查阅了相关资料和法规。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后一个月,我国质检总局发布2011年第44号进口禁令,禁止进口包括新潟县在内的日本12个核污染都县的食品。但进口禁令是临时性政策措施,从海关总署于2018 年解除日本新潟大米进口禁令来看,临时性政策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安全评估是可变化的,这就说明,进口禁令所涉食品与核污染食品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关系。


此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主体。对于知假买假或者说是职业打假者,2016年12月《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中明确:“对于食品、药品消费领域,购买者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购买的,其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的除外。”两位律师搜集了李某的涉诉裁判文书,证明李某系职业打假者,具有牟利目的,从而否定其消法上的消费者身份。


两位律师还通过江某联系了其他被索赔商家出庭作证。庭审中,四五名作证商家讲述了李某等人从预订到消费、再到带走剩余酒水取得证据的过程,并提交了书面证言。


律师对于李某在预订指定消费、“钓鱼”诱导销售、借索赔牟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上的举证及论述引起了法院的重视。一审法院在律师搜集的19份判决书的基础上,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搜集了常州市两级法院近40份判决,说明李某频繁提起理由大致相同的食品、产品索赔的诉讼,明显超出了一个正常消费者因合理消费引起纠纷的范围。


图片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据此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李某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不符合消法的立法本意,属于滥用诉讼进行恶意维权、有违诚信原则的行为,既浪费司法资源,又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其主张的惩罚性赔偿不予支持。



来源:常州日报2021.10.19 A3




返回当前列表: 主页 >新闻中心 >媒体传真 本文关键词: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苏ICP备06053889号

地址: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务广场A座15楼

电话:(0519)86612899 88139221 86612035

传真:(0519)86615348 Email:zlf@zlflawyer.com

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除注明转载来源的文章外,所有权利均属本网站所有或行使,任何转载行为,均应与本网站联系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