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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心系百姓,为民维权——记羌培金律师

上传时间:2013-07-10 15:59:00 作者:

  年过五十的羌培金律师,已经银发满头,向人们展示着他所走过的风雨历程。文革期间相应号召上山下乡,1978年回城,年已届三十。上有老,下有小,脱产读书的愿望已无法实现,但生活的磨炼,反而使他更加坚定了追求理想、追求正义、追求公平的坚贞信念。为了实现心中夙愿,他毅然拿起书本,踏上了自学成才的征程。功夫不负有心人。羌培金律师自学完成了法律大专全部课程,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一举成功,并毅然辞去工作,选择了律师事业。天命之年的他,终究实现了心中多年的梦想。

在追求公平和正义的法律之路上,羌培金律师敢把自己比当年,年年办理案件近百件,最多时近150件。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需是他的性格。不论案件大小难易,不论诉讼还是仲裁,不论在本地还是在外地,羌培金律师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即认真态度一样,细致程度一样,工作程序一样,以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律师事业负责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去。多年来,羌培金律师的工作,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在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面锦旗上,记载着当事人对羌律师的认可和感激:“伸张正义、民众喉舌”、“尽心尽职、高效服务”、“心系百姓、为民维权”……
 

“运用法律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2002年8月的一天上午,常州某餐饮公司负责人急急忙忙来到律师事务所,称一名实习生被饭店送货电梯夹挤身亡,死者家属数十人赶到饭店要求说法,现饭店已无法正常营业,无奈只能求助律师。

羌培金律师听取情况介绍后,深感这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处理稍有不慎,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看着当事人焦急期盼的眼神,羌律师决定,接受餐饮公司委托,为其处理当前紧急事务。

接受委托后,羌律师建议先把死者家属统一安排在宾馆住宿,并派人陪护,既稳定家属情绪,又不影响饭店正常营业;在家属情绪稳定后,再与其协商善后事宜,争取调解处理。

餐饮公司听取羌律师建议,在某宾馆包了一层客房,安排死者亲属集中吃住,并派人重点做死者父母的思想工作,逐步稳定了亲属情绪。

随后,羌培金律师主持召开了有死者亲属代表、餐饮公司代表、某烹饪学校代表参加的事故处理协调会。会上,羌律师首先对死者亲属表示安慰,建议亲属节哀保重,冷静处理。然后,羌律师依据法律,参照工伤事故处理标准,一笔一笔为死者亲属算细帐,最大限度照顾他们的相应利益。经过多次耐心解释,死者亲属最终统一了思想,放弃了要求饭店作出高额赔偿的要求,完全接受了羌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即由餐饮公司一次性支付死者亲属8万元,学校支付2万元。各方当事人当即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所有款项当日全部付清。一件棘手的死亡事故,在羌律师的全面把握下,在短短两三天时间内,得以顺利解决。

事后,餐饮公司负责人亲自为羌律师送来锦旗,以示感谢。面对荣誉,羌培金律师意味深长地说:“作为律师,就是要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运用法律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老百姓逼不得已请律师打官司,律师就要帮当事人所求”

1997年9月22日上午9时许,李某和其丈夫一同到郊区法院协调处理一桩执行案件。在等候处理过程中,李某在一法庭外旁听一件离婚案件的宣判。宣判结束后,因离婚案中女方当事人及亲戚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而哭闹,法官杨某对其进行说服解释,其间,李某插嘴讲了一些代表个人观点的话,杨某对其进行制止,但李某未听劝告,杨某即上前拖李某进办公室,双方随即揪拉起来。揪拉中,杨某叫人拿来手铐,把李某双手拷了起来。后经法院领导处理,李某于当日中午离开法院,尔后到医院检查治疗,先后花去医药费叁仟余元。

1999年9月,在多次要求相关法院处理未果情况下,李某来到律师事务所,请求律师伸出援手,帮她讨回一个公道。看着当事人期盼的眼神,羌律师沉思良久,毅然决定接受李某委托,向相关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接受委托后,羌律师作了大量调查工作,并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向相关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经郊区法院和上级法院审查确认,赔偿义务机关郊区法院法官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违反程序对李某使用戒具,属违法行为,侵犯了李某的人身权,由此对李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并作出赔偿决定:李某医药费人民币3125.1元,误工费人民币1562.75元,合计人民币4687.85元,郊区法院赔偿应予全部赔偿。

收到郊区法院赔偿款后,李某特地来到律师事务所,对羌培金律师深鞠一躬,感谢羌律师为她讨回了一个公道。

面对像李某这样缺乏必要法律常识的当事人,羌培金律师的心情是复杂的。他常说:“法律面前,普通老百姓往往是弱者。老百姓迫不得已打官司,请律师亦属无奈。为其指点迷津,帮助他们解决一些难题,老百姓高兴,我们做律师的也高兴。”朴素的语言,反映了羌律师同样朴素的职业情怀。

“苦也好,累也好,为了追求公平和正义,再苦再累也是甜”

对于一个有所作为的人而言,时间对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羌培金律师经常提及著名作家冰心说过的一句话:“我们必须知道,时间不但必须夺取,而且必须智取。怎样来安排时间,就是一门很大的学问。”羌律师每年办理案件上百件,总是那么的匆忙,但他忙而不乱、忙而有序。同一时期的案件,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为统筹兼顾好每一个案件,他要在开庭之前把全部材料整理好,理清思路,定好方案,安排好日程,一切事务清清楚楚,有条不紊。他始终坚持:作为律师,就要用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效率、最优的方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苦也好,累也好,为了追求公平和正义,再苦再累也是甜。

是啊!未届花甲的羌培金律师,却已在形象上表现出花甲之年的沉稳持重,以致于不论同事还是当事人,都亲切地称他为“老羌律师”。在律师这条荆棘之道上,“老羌律师”所走过的路程,尽管还说不上漫长,但至今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第一”,却足以支撑“老羌律师”的称号于巍然:成功代理常州市第一桩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案件总量年年全所第一,收到当事人锦旗数量全所第一……甚至,作为一个在读博士后的父亲,老羌律师更是首创常州律师界第一。

 如今的羌培金律师,仍然停不下忙碌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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