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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彩文章

今日觅得雄心志 激情瑞雪舞飞扬

上传时间:2008-02-01 00:00:00 作者:毛加俊

——在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二OO七全所总结酒会上的致词

各位领导,同仁们:

大家晚上好!

今天的总结,是我们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的第八次。

八次总结,期间,由于政策及自身方面的原因,有多少熟悉的面孔陆续离开了我们的队伍;又有多少陌生的面孔走进我们,与我们逐渐熟悉,亲如一家。

从我们迎进家门的第一张陌生面孔——陈峰开始,到我们最近迎来的白面书生——胡伟,回首往昔,在我们前进的历程中,已有近三十名对律师事业抱着无限憧憬和热情的有志新人,在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这个平台上,已经成长为和正在成长为合格的律师,优秀的律师,乃至常州的“法律专家”。放眼常州,谁堪比肩?!

从陈峰到胡伟,这一波又一波的新人,你们就是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发展的见证人,你们就是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伟大事业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当然地,你们依然还是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今后更辉煌事业的中坚力量。你们是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引以为傲的演员,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就是你们的梦想舞台。

在此,我谨代表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向所有为我们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事业发展而辛劳奔波的全体同仁,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们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事业发展的领导和朋友,真诚地道一声:谢谢!谢谢你们的奉献和支持!

在此,我特别要代表我们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同仁,向一直以来始终在背后默默地关心着我们、支持着我们、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作出巨大贡献的家属朋友,由衷地道一声: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

回首2007,有很多的事情,值得我们骄傲和铭记:

律师事务所名称升级,标志着我们的发展,又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平台

——有些事情,当别人没想到的时候,我们已经想到了;当别人想到的时候,我们已经做到了;当别人想做的时候,机遇的大门已经关闭了。有的事情,非不能也,是不为也;而有的事情,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常州市首届律师与公诉人辩论大赛,我们一锤定音,勇折桂冠

——我们用事实再次诠释:强者,非一时之勇;

司法部领导莅临我所视察指导

——这看似偶然的背后,自有其必然的道理;

常州市首届律师论坛,我所年青律师先声夺人,令业界侧目

——用一位同行的话说:“你们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还真有些人才”;

过去一年,我们在更高层次上、更广领域内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晚报咨询团、网上家长学校,等等,律所的社会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提起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就连登三轮车的师傅,都能把小偷不敢擅用的我所律师的执业证件,在第一时间准确地送上门来。……

2007年,是我所自成立以来发展成果集中体现的一年。过去七年,我们以最大程度的投入,最高标准的要求,最坚韧不拔的努力,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实现了办公条件现代化、队伍建设年青化、发展模式独特化、品牌形象知名化的初步目标。

2007年11月,我们全所召开了事务所成立七周年座谈会。座谈会上,同仁们回味过去,喜看今朝,展望未来,畅所欲言,团结和谐的喜悦溢于言表,争先恐后的气势不可阻挡。

展望2008,我们的第三个三年规划已进入关键时期,全所专业化、品牌化的宏伟蓝图,还需要同志们披荆斩棘,勇攀高峰。大任面前,人人不可掉以轻心;时不我待,个个均需奋勇前行。

我们相信,有全所同仁的精诚团结,有张林芳主任的正确领导,有后备力量的不断成长,只要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路往一道走,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共同前进的道路上,不断发展,不断完善;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也一定能够一马当先,引领常州律师的发展潮流。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的目标一定要实现!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们共同而美好的明天,努力奋斗!

干杯!

                                                                             二00八年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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