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江苏常州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自2007年4月30日起,更名为: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我们追求更高、更大、更强的发展。我们的服务宗旨不变,服务承诺不变,服务热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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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自2007年4月30日起,更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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