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关于成立劳资纠纷工作指导小组的决定2008张合第一号 经研究决定,本所成立劳资纠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姚晓明任组长。特此通知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2008.04.11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立劳资纠纷工作指导小组的决定
2008张合第一号
经研究决定,本所成立劳资纠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姚晓明任组长。特此通知
20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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