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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我所成立劳资纠纷工作指导小组

上传时间:2008-05-29 00:00:00 作者:admin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立劳资纠纷工作指导小组的决定

2008张合第一号

    经研究决定,本所成立劳资纠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姚晓明任组长。
特此通知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20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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