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苏张律通第117号 自2010年5月以来,本所已经收到众多应聘人员所投递的个人简历。鉴于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分别投递于本所几个不同的邮箱,纷繁杂乱,本所为了便于全面地了解所有应聘人员的相关情况,现就应聘人员投递个人简历事宜作出如下通知: 1、 请各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统一发至zlf@zlflawyer.com,本所网站信箱。 2、 个人简历的投递时间截止至2010年7月17日。 3、 请各位应聘人员将自己有效的邮件联系地址、电话联络方式在个人简历中予以明确,以便及时联系。 4、 今年本所面试时间为2010年8月,具体时间另定,应聘人员如未能8月之前收到面试通知,应该另行联系其他单位。 特此通知!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201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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