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所人员凝聚力和工作效力,不断推动全所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经充分酝酿并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就全所相关部门及人员调整,决定如下:
一、羌培金律师不再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增补顾萍律师为管委会委员,管委会原其他成员不变。
新一届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为:毛加俊、姚晓明、陈峰、王文纪、顾萍。
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分工,将作相应调整,另行公布。
二、设立接待部,撤销原接待室。
接待部的工作职责:一是专门负责全所上门咨询人员的接待及案件收办;二是负责全所日常安全、文明、卫生管理与值班;三是完成合伙人会议、行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接待部组成人员:盛丽芳、颜春东、胡伟、周嘉、熊丽。接待部与业务四部合并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接待部的具体工作规则,另行公布。
三、免去董锁洪律师业务四部主任职务,盛丽律师任业务四部主任,兼接待部主任。
四、袁良军律师任业务三部主任,主持该部日常工作,李昌耀律师不再参与该部日常具体事务管理。
五、免去顾萍律师业务五部副主任职务,赵凌律师任业务五部主任,主持该部日常工作。
六、对全所各专业工作小组名称进行调整,统称“XX专业组”。
董锁洪律师任公司专业组、金融证券专业组组长。
黄纪成律师任行政专业组组长。
七、其他部门负责人不变。
希各部门及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扬钻研精神与集体主义精神,带头奉献,顾全大局,踏实工作,把全所专业开拓与品牌提升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以上任免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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