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媒体传真

找不到人公告送达可解决

上传时间:2008-04-18 00:00:00 作者:

龙网讯  我老公与其他女人同居,外出有两年未归家,而且他还千方百计地躲着家里人。现在我也没法找到他,想离婚又没办法,不知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甄女士

帮办跑腿: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董锁洪律师向记者介绍,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由法院判决离婚。由于甄女士找不到丈夫,那么协议离婚就没法实行。这种情况下,甄女士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甄女士丈夫下落不明,法院只要确定她丈夫没有失踪或死亡,就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60天后未有人提出异议,法律上就视为已经送达,法院就可依法审理此案了。

返回当前列表: 主页 >新闻中心 >媒体传真 本文关键词: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苏ICP备06053889号

地址: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务广场A座15楼

电话:(0519)86612899 88139221 86612035

传真:(0519)86615348 Email:zlf@zlflawyer.com

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除注明转载来源的文章外,所有权利均属本网站所有或行使,任何转载行为,均应与本网站联系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