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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真

芦墅广景园小区:房东出租车库 房客竟作住房

上传时间:2008-04-18 00:00:00 作者:殷益峰

晚报热线6633355  近日,芦墅广景园有业主向本报热线反映,该小区一些业主将住宅楼下的车库出租给外来人员居住、作商铺。 

由于这些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租住人员的吃喝拉撒成了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小区其他居民,而且给小区物管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

7日上午,钟楼城管大队西新桥中队应芦墅广景园小区业主要求,拆除了该小区12幢甲单元楼下一处违章砌起的灶头。据了解,被拆是12幢甲单元楼下第3间门面房门口砌的灶头。灶头的面积不大,但是每天烧菜产生的油烟味让楼上的居民受不了,1楼的居民长期以来不敢在阳台上晒衣服。

据该小区一位业主介绍,小区12幢、6幢楼下是一排地下车库,但一些业主将车库买下后出租给一些外来人员作商铺或住宅用。由于这些地下车库没有厨卫设施,根本不具备居住条件,这些租住人员的吃喝拉撒成了问题。12幢和6幢门前有一处景观河,刚入住时,这里是居民们晚上散步、活动的好场地。可如今晚上在这里散步时,到处都能闻到尿臭味。有时白天就能看到有人对着湖中小便,景观湖成了臭水河。

此外,这些地下车库门前没有阳台,一些租住人员就在门前搭起了遮阳篷。在6幢丁单元和12幢甲单元南面阳台下,都搭建了一顶遮阳篷,给楼上居民造成了安全隐患。

谈起这些外来租房户给小区带来的麻烦,小区物管处陈主任非常担心,他告诉记者,小区物管人员在巡查时,经常看到一些地下车库的租房户将煤球炉和液化气同时使用,物管处劝说了多次,但一些租房户却根本不听。租房户多是一些外来人员,小区内人员进出复杂,给小区的治安工作造成了困难。一些业主失窃后,往往迁怒保安。

那么,小区车库到底能否当作住房出租呢?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董锁洪律师认为,小区车库所有权人有权利将车库出租,但车库不具备居住功能,不能出租给他人当作住房使用。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方应当保障标的物符合承租方的使用目的。此外,出租应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利为前提。

据悉,芦墅广景园小区即将召开业主委员会,用民主的方式维护广大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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