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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真

赈灾是我们的“传统”

上传时间:2008-05-21 00:00:00 作者:郑 弋

“热心社会公益、捐资助学、向灾区捐款,这是江苏律师多年来的优良传统,也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梁武华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四川地震后,全省各级律师协会纷纷发出倡议:积极行动起来,向灾区人民奉献爱心。截至5月16日,全省律师捐款189.3万元。其中,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满林个人捐款2万元,全国人大代表、盐城律师刘玲捐1万元,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洪捐1万元,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林芳捐1万元,江苏俞晓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俞晓华捐1万元,江苏南通东州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张晓军捐1万元……

震后第二天,刚刚成立不久的江苏铭律律师事务所就将1.1万元支票送到了省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取消了组织全所人员去西安联谊的方案,将2万元旅游经费全部捐给了灾区。

无锡市律师协会向全市律师发出为灾区捐款救灾的倡议,新当选“无锡市十大杰出青年”的江苏无锡法略律师事务所主任、女律师王跃新带头捐款,全市75家律师事务所、700余名律师积极响应。截至16日中午12时,全市律师通过无锡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向四川灾区捐款达26.6万余元。许多律师事务所还在商议再次捐款。江阴市8家律师事务所及法尔胜集团公司律师事务部117人共捐款3.6万余元。此外,春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平在震后第二天即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近万元,滨江律师事务所还以党支部的名义向红十字会捐款1500元。

淮安律师自发行动,踊跃捐款捐物或通过其他各种形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截至14日中午,该市律师协会已收到各律师事务所捐款1万余元,目前这一数额还在不断增加之中。

南京市律师协会则将筹集的捐款对口援助都江堰市律师协会,帮助那里的受灾律师事务所恢复重建。其余捐款均通过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送达灾区。


江苏法制报 (2005-05-19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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