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普法网 发布日期: 2010-12-3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据了解,我市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了五大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市领导发表普法电视讲话并在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积极倡导全社会学法、懂法、遵法、用法。二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以及街头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和载体,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广场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为现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四是开展2010年度常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十佳好事”评选,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引领社会法治风尚。五是继续开展好“法律六进”、法制讲座等活动,促进市民法律素养的普遍提高。通过这些活动,在全社会掀起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高潮。同时,市司法局局和各辖市、区也以各种形式纷纷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常州市司法局还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前往常州监狱开展送法进监帮教活动;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在花园二小开展了青少年自护课堂活动;金坛市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短片和法制宣传标语,在市、镇区各主要干道悬挂“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横幅;溧阳市、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院、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分别组织了现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12·4”法制宣传活动期间,全市现场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56000余册(份)、法制宣传展板150余块,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 (市法宣办)
12月3日上午,常州法治文化公园(五星公园)法治广场上人头攒动,全市“12·4”大型广场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正在这里举行。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和来自全市30多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正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现场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市人大副主任陆洪生,市政府副市长尚建荣,市政协副主席赵敖祥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了咨询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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