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晨报 发布者: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13-11-14 9:41:11
2013年11月9日、10日,一年一度的“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讨会”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承办。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地方各省市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以及台湾地区的律协及专利代理人协会代表30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常州市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毛加俊、曾博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提交了论文《专利诉讼案件中专利代理人的公民代理人资格问题——对新民诉法五十八条的理解与建议》。
论文介绍了新民诉法五十八条的修改、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最高院对于五十八条的解读和司法解释,并对上述解读和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进一步就如何正确实施新民诉法第五十八条的提出了建议,主要包括严格限制对第五十八条的扩大解释、审查推荐资格时进行利益冲突审查、明确专利代理人从事诉讼代理属于无偿公民代理性质等。论文中提出的主要观点和建议,引起了与会委员的强烈共鸣。该论文被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评为2013年度“十佳知识产权论文”,并获得“专利有奖征文二等奖”,还将被收录于《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实务》一书。
据了解,本次已经是毛加俊、曾博律师连续第二次在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获得年度“十佳论文”奖。2012年12月,毛加俊、曾博律师提交的论文《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境内设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从事从事法律服务至违法现象分析和对策建议》曾被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评为2012年度“十佳论文”,并被收录在当年组委会主编的《知识产权律师实务与法律服务技能》一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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