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江苏省知名律师张林芳
文/常思新
他见证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他考取了我国第一批职业律师资格;他亲历了国资律师事务所转制的风风雨雨;他在常州任职律师所主任时间最长,且担任过常州最大国资律师所主任。他便是江苏省知名律师、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林芳律师。
1984年,律师制度刚刚恢复,职业道路尚是一条荆棘丛生的小道,他却昂首阔步地踏了进去。
这一走便是30年,带着一股不服输的斗争精神,逢山开路,遇河架桥,一路披荆斩棘。
30年间,他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深深刻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
鸿鹄之志:从知识青年到职业律师
1974年,一位高中毕业生来到五七农场,白天从事枯燥的植物养护工作,晚上秉烛苦学。这一呆,便是5年,但他知道,这并非自己的归处。
1979年,他被调至武进化肥厂做建筑工程预决算。繁琐的工作养成了他细致认真的性格,由于工作的接触,他也知道了政法各机构分设严重缺少人员。尽管当时厂子效益很好,但他却感到内心有一股隐隐的冲动,向往到政法机关工作,为他人仗义执言。
1984年,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他敏锐地意识到国家正日益重视法制建设,律师职业值得以毕生精力而为之,最终他选择通过招干考试进入了武进司法局,从此走上了律师的道路。
张林芳在武进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工作时,承办案件数每每两三倍于考核标准。为此,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每天8点半到深夜12点“连轴转”,身高1米76体重却不到50公斤。彼时他的身份是国家干部,他完全可以从事纯粹的机关工作而走上仕途,可以不因办案而受委屈,因为律师当时的工作却不完全被人理解,很多人对他为“地主”、“坏人”说话很是反感。但他却知道,律师的使命是为当事人代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他为此全力以赴,从没动摇过做好一名律师的信念。
10多年以后,张林芳的尽心尽力换来了当事人的信任与感激:当事人为了感谢他,大年夜找上门来送鱼送米,送来的锦旗一层层挂满了墙壁。每次帮助当事人使他们的合理诉求得到支持,都不断地激发着他作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豪感,也让他更加努力地为律师职业而奋斗着。
2000年底,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家决定开放法律文化市场。司法部要求经济发达地区所有国办律师所全部转制为合伙所,并希望有以律师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所,从而取信于国际市场。当时,张林芳正担任着常州市最大国资律师所——常州国联律师事务所的主任。
此番风云变幻之际,张林芳创办了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有人真心鼓励,有人满怀担忧,有人等着看笑话,但他斗志昂扬。如今,这家全市首家以律师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所已誉满常州,成为常州极为知名的律师所、常州市首批最高等级四星级律师所、常州市首批省文明律师事务所,摘得了“律师与公诉人辩论大赛一等奖”等荣誉奖牌。
励精图治:从知名律师到卓越管理
“用知识和能力服务社会。”这是张林芳从事律师职业的初衷。凭着这个朴素的信念,他不畏艰险、迎难而上。改制的大浪、环境的艰苦、他人的误解都没能阻挡他的脚步,反而让他越战越勇,不仅将自己锻造成一位知名的律师,还打造出一支卓越的律师团队,共同承担对社会的责任。
张林芳撰写的4卷20余万字《金秋十月——张林芳律师经典案例》中,记载了这位名律师办理过的大案要案。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事人在慕名找上门来时对案件胜诉的渴望,而这类疑难复杂的程度都超乎想象。可无论是怎样的“疑难杂症”,张林芳这名“老中医”都能“号准脉、下对药”:查无财产的企业,硬是被他查找和掌握到了控股股东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最终申请人除得到全额赔偿外,还得到了40万元的逾期罚息;某合同纠纷,再审判决常州公司支付货款400余万元,当事人慕名找到张林芳后他带领年轻律师顾萍代理了申诉,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最终在长达5年的再审、重审后,不仅原判决被推翻,当事公司还挽回了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人们渐渐发现,张林芳亲自接办的上诉案件都能取得成功、申诉案件都能够翻案。拥有这样一沓优异的成绩单,张林芳律师界“常胜将军”的美名不胫而走。
张林芳一直认为,主任是全所的标杆。“聘用律师向合伙人看齐,合伙人向主任看齐”是他治所的最基本原则。全所律师都知道,“张主任没有休息日,从来都在大家上班前上班,大家下班后下班。”除此以外,他还将80%的精力都放在主任工作上,尽心尽力指导律师办案、规划全所发展。“自己承办的案子,了解案情、写代理词等工作我都在下班后才做。”张林芳如是说。
曾有人提出过异议:“你要是只招两个助手专心接单,赚的不知道是现在的几倍。”
张林芳却有自己的原则:“这个所是以我名字命名的事务所,我以声誉为担保,就要对整个团队负责。”
张林芳律师所有着一套细致而严谨的管理制度。任何律师离开常武地区办案,都需要提交一份书面报告,办案地点、住宿宾馆、联系方式、通案情况、代理方案一个都不能少。
这个规定乍一看有些“古板”,背后却是张林芳对每一位律师的关怀。“外地办案有时风险很大。原来国联所就曾有律师去广东办案,被对方围困了数十小时后才由公安局解救出来。”
张林芳的管理同时又充满温情。无论任何一个律师取得一点进步,张林芳都会给他送上鼓励。律师所律师从办案、加班到添车置房、生病住院他都亲自慰问。所内律师提成高达65%,还能享受职业保险、差旅补贴等多项福利。
可张林芳的严厉也是有名的。任何一个律师对委托人有一丁点儿不负责任,在他这儿都过不了关。“有的人一生就打一次官司、就请一回律师,律师是否尽心尽责为其维权,留给当事人的印象是一辈子的。”张林芳常常这样叮嘱年轻律师。“办案要讲质量、讲效率,维护当事人利益要达到最大化”——这些理念张林芳在每个律师面前都反复强调过。面对案件,全所没有一个律师敢有一丝懈怠。正是由于这种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律师所建所14年来,从未有1名律师因违反执业规定而遭到处罚,好口碑与日俱增。
无论是严厉,还是温情,张林芳的团队都一直凝聚在一起:这里有大家庭的温暖,有职业发展的希望,还有良师益友的陪伴,是全所律师力量的源泉——不止一位团队成员这样描述。仿佛他们在一起,便不惧这世间一切艰难险阻,只要扬起风帆就能一往无前。
桃李满园:从青黄不接到人才济济
2000年,张林芳律师所初成立,律师老的满头白发、小的刚刚从学校毕业,一片青黄不接。紧接着又是连续三个大浪袭来:2001年3月,特邀律师制度取消;2001年6月,律师年满70周岁不予注册;2002年3月,兼职律师调整。全所律师一下从20多人锐减到个位数。
“那段时间里每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年人均办案60多件,最多的一位律师接了120件。”人手不够,张林芳便设法培养,他坚信困难终会过去,挫折将使团队愈加坚强。
于是,张林芳律师所建立了和法院一样的通案制度:每周一次所有律师聚集在一起分析、梳理各类案件。首先律师们各抒己见,有时争论起来相当激烈,甚至面红耳赤。最后张林芳每次都会对案件进行分析、给出思路、授以技巧,毫无保留地传授他的办案经验。律师们根据他的指点,每每能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大家不由得心中都暗暗佩服张林芳办案妙计的高超。
与张林芳所律师有过业务交往的法律人士无不对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竖起大拇指,有人戏称:“张林芳律师所的律师都是从‘魔鬼训练营’走出来的。”
为了培育人才,张林芳为还为年轻律师量身定做培养方案。80后的曾博律师2009年从业,张林芳根据其特长优势让其在知识产权领域锻炼发展,从此他的业务水平一路提升,还曾与毛加俊律师连续两年合作撰写两篇论文并参加中国律师知识产权实务论坛,两年均获“十佳论文”奖项。目前曾博已被推举为江苏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曾博现象”成了张林芳律师所打造年轻律师的成功案例。
而对这些年轻律师来说,他们从张林芳身上学到的,远不止职业上的那点技巧与知识。
董锁洪出生在农村,张林芳见其刻苦勤奋,便收他做助手。而今他已是全市保险纠纷领域翘楚,曾代理常州首例保险公估二审改判案件,其代理意见获得过江平等著名法学家的一致认可,案件更被央视、凤凰卫视等媒体多番报道。谈起当年,董锁洪感触颇深,“记得第一次报到时张主任就教导我:律师是良心饭,当律师先要学做人。不要看重眼前的经济利益,要学真本事。之后的助手生涯,更让我从张主任身上领悟到律师不仅是一门谋生的职业,更是要我为此付出一生的事业。”
张林芳律师所合伙人、执行主任毛加俊早已是常州市知名律师,也是目前江苏律师协会最年轻的常务理事,他从实习期开始就是由张林芳手把手带出来的。“在律师这条路上,我苦闷过、犹豫过,直到遇见张林芳主任这位我此生最重要的良师益友。他不仅带领我在业务上突飞猛进,更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毛加俊谈起张林芳,眼中满是崇敬。
如今的张林芳律师所已有执业律师40人,大部分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港澳甚至美国知名学府,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可谓人才济济。张林芳用无数心血浇灌的“苗木”,正在变成一片参天的“森林”。
回报社会:从维权服务到热心公益
刚从事律师职业之时,张林芳告诫自己:“律师不是商人,只有为公平正义代言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体现自身的价值。”做律师三十余年,他攻克了无数的难案,打赢了无数的官司,可信念只有一个,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原湖塘装饰市场拆迁时,数百经营户数次到区政府上访。张林芳临危受命,从下午3点处理到凌晨3点,硬是凭一己之力化解纠纷,获得了商户、市场和政府三方的一致赞赏。江苏星亚集团发生纠纷,村民因将工厂大门用煤渣堵死,领导找到张林芳,他出马将矛盾处理完毕。2002年,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整顿市区残疾人车辆的违章行驶工作。这项工作的推进起初并不顺利,后来聘请了张林芳、姚晓明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他们积极提供法律意见,保障了残疾人车辆的整顿和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赢得了政府领导额社会各界以及残疾人的好评……不怕处理这些棘手的纠纷,是因为张林芳一直坚守一个信念:律师不是简单地通过个案维护弱者的利益,而是要维护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张林芳如此,他的团队亦如此。张林芳律师所顶着初创时全所人员紧张的压力,成为首批常驻12348(当时为1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接待室的律师所,徐华贤律师几乎天天赴热线值班。2005年,张林芳律师所开始印制《法律知识读本》并免费发放,这种行为当时在他人看来无异于“扔钱”,可张林芳律师所一做就是10年、就是25000册。同年,张林芳律师所律师开始走进社区开设法律顾问站,全市的“律师进社区”工作始于此,盛丽芳、吴伟中律师常年驻守工人一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事迹更被常州晚报等媒体争相报道。律师所常年通过常州电台《大嘴毛丫头,请你做娘舅》和《与法同行》等普法栏目为群众举案说法,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董锁洪、陈峰、赵凌等律师早已成为了听众心目中的普法达人。
“做律师要有社会责任感,才能拥有律师的职业自豪感。”2014年初,张林芳律师所全市首发律师所社会责任报告,引发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常州日报、人民网等十余家媒体广泛报道。张林芳在发布报告时表明:“律师的社会责任,不仅通过刑事辩护、民商代理等活动来体现法律的公正,而且要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毫无疑问,张林芳和他的团队做到了。
作为一家知名律师所,张林芳律师所常年的业务量并不少,每个律师都满负荷工作着。但在张林芳公益精神的带领下,律师们还是争相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年起,唐爱忠律师在张林芳的指导下担任了苏州市民沈某在常被枯树砸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援助代理律师。4年后,唐爱忠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20余万元国家机关支付的赔偿款,该案被评为“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件”,央视予以报道。2007年,一起医疗事故纠纷被指派给寇建德律师代理,两年多后,死者家属在律师的帮助下拿到了20余万元赔偿款,该案被评为常州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和2009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2010年,张林芳律师所成为了首批法律援助代办点……张林芳律师所将法律援助列入了常态工作机制,建所14年以来,3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因张林芳及其律师所律师的尽心尽责而得以胜诉,为当事人免除了近百万元的律师费用。张林芳律师所常年为我市侨办、妇联、团市委、工商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单位或团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羌培金、毛佳红、袁良军、黄纪成等律师将普法融入日常工作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监狱,各类公益活动现场都能见到他们活跃的身影。
除了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张林芳多年来还一直坚持默默资助困难优秀学生完成大学学业,也曾和全家人一起与汶川失学儿童结对帮扶,甚至将自己的想法让爱人写信到省公安厅帮助他们办理户口。社会责任,张林芳和他的团队担得实实在在,做得掷地有声。
张林芳的故事仍未讲完,他人生的厚度更无法用文字书写。张林芳为律师职业而生、为律师价值而争、为律师荣誉而战,以他30年的职业生涯,塑造了一个令人尊敬的律师形象。如今,他依然踏着法治时代的脚步前行着,声音愈发铿锵有力,道路愈走愈宽。
全文来源于《常州司法》2014年夏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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