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新闻网讯(记者 袁丹茹)近日,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通知》明确指出,行为人拖欠劳动报酬后,人社部门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但其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或明确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刑法规定的“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1月12日,记者从武进区人社部门获悉,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2012年以来,区人社部门与公、检、法强化联动,针对企业主、经营人欠薪逃匿行为,开展了一系列紧密合作,依法追究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人的责任。现向社会公布五起司法判决案例,以起警示作用。 2012年10月,区人社部门接到举报,横林镇常州市能通钢管有限公司发生欠薪情形,负责人失踪。经查,该单位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紧张,累计拖欠67名职工10个月的工资96万余元,负责人唐爱文关闭手机逃匿。经人社部门责令支付工资未果后,本案被移送公安部门。经过10多天的追逃,唐爱文被抓获归案。经司法公诉和庭审程序,2013年4月,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单位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唐爱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2年10月,区人社部门接到举报,横山桥镇常州市双韵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老板失去联系。经立案调查,该单位共拖欠126名职工工资112.8万元,调查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孔亚荣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本人无法联系。本案经依法向公安部门移送后,孔亚荣被公安部门缉拿归案。2014年2月,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孔亚荣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2年11月,区人社部门接到职工反映,洛阳镇常州市宏志钢管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法定代表人蔡宏志无法联系。经调查,该单位因经营不善,在2012年1至10月期间共拖欠15名职工工资27万元,人社部门向该单位作出限期整改指令后,蔡宏志更改电话号码并逃匿。经公安部门网上追逃,蔡宏志于10多天后被抓获归案。2013年5月,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单位罚金六万元,被告人蔡宏志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2年12月,区人社部门接到举报,同时经营常州广丰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宇恒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和武进区横山桥富凯达美办公设备厂的负责人韩云峰拖欠多名职工工资,其本人失踪。经查,韩云峰为该三家单位的实际管理者,为逃避巨额债务,案发时借口出差弃厂逃匿,拖欠80余名职工工资200余万元。人社部门两次责令限期支付,其均未履行法定义务。公安部门介入后,韩云峰被抓获归案。2013年9月,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韩云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2013年7月,区人社部门接到职工举报,牛塘镇常州市武进区牛塘南方机械配件厂存在欠薪行为,经营人失去联系。经查,该单位经营人王建平因借贷、经营不善等原因,自2013年1月起拖欠31名职工工资总计18.37万元,调查过程中始终关闭手机,无法取得联系。2013年10月15日,王建平主动至牛塘镇派出所投案,事后付清了工资。2014年7月,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王建平罚金二万元。 编辑 小茹
一、常州市能通钢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二、常州市双韵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三、常州市宏志钢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四、韩云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五、常州市武进区牛塘南方机械配件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转载自武进新闻网,原文链接:http://www.wj001.com/news/wanxiangwujin/2015-01-12/423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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