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本所动态

我所正式更名为“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上传时间:2007-05-01 00:00:00 作者:袁良军

2007年4月28日,江苏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江苏常州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这标志着我们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我们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11月1日,经过七年发展,已经成长为常州地区有规模、有实力、有影响的律师事务所。

今后,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将秉承一贯宗旨,一如既往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返回当前列表: 主页 >新闻中心 >本所动态 本文关键词: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苏ICP备06053889号

地址: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务广场A座15楼

电话:(0519)86612899 88139221 86612035

传真:(0519)86615348 Email:zlf@zlflawyer.com

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除注明转载来源的文章外,所有权利均属本网站所有或行使,任何转载行为,均应与本网站联系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