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律师在行动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07年6月1日起生效实施。为深入宣传贯彻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在共青团常州市委主持下,近日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共建和谐美好常州”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5月22日上午在市政府一楼会议室,市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立发杯-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公益活动”的启动仪式,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的受教育、生存权、人身权等权益受到侵害,主办单位特邀请了一批知名法律顾问及专家出席,并邀请了本市的多家新闻媒体参与。会议现场开通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5885454。常州市三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特约法律支持单位”,其中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三名律师被授予“特约法律顾问”。 5月23日常州最有影响的网站“化龙巷社区论坛”开通了未成年人保护咨询帖,很多市民通过发帖表示关注,并积极咨询相关问题,特约律师也及时予以回帖解答,一时成为网坛热点,人气颇高。 5月24日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范继东和赵凌两位律师,应邀做客“化龙巷社区”,与网友进行视频聊天,讲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前后的变化和亮点,并现场接受了网友的咨询。类似活动将定期举办三次。 5月27日常州律师应常州电台的邀请,参与了相关的专题访谈节目,现场接受并回答了听众的投诉和咨询,效果明显,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此外,在这次活动期间,常州律师还将参与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未保法宣传集中行动、未保法宣传问卷调查、社会各界关爱受侵害未成年人活动,最后在七月下旬参加总结汇报交流活动。 总之,学习和贯彻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共同的义务,也是我们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神圣职责之一。我所部分律师将以饱满的热情,认真的态度,深入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相关活动,联合常州媒体部门,加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社会环境、有效推动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共建共享和谐常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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