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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动态

我所参与未成年人权益活动的工作总结

上传时间:2007-12-31 00:00:00 作者:吴伟中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07年6月1日实施。为深入宣传贯彻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共青团常州市委、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共建和谐美好常州”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我所作为“特约法律支持单位”,指派骨干律师参与了该项活动。在随后展开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活动中,我所律师认真、热情、积极、广泛地投入到这项极有意义的工作中,主要有:

1、5月22日,市政府一楼会议室,团市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立发杯-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公益活动”的启动仪式。会议现场开通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85885454。我所被授予“特约法律支持单位”,赵凌、吴伟中和卢敏等三名律师被授予“特约法律顾问”。

2、5月23日,常州最有影响的网站“化龙巷社区论坛”开通了未成年人保护咨询站,很多市民发帖表示关注。我所律师通过网络解答各类咨询,一时成为网坛热点,人气颇高。

3、5月24日,我所范继东、赵凌两位律师应邀做客“化龙巷社区”,与网友进行视频聊天,讲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前后的变化和亮点,并现场接受了网友的咨询。

4、7月19日,我所吴伟中律师到常州文化城参加了由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举办的“四进一助”暑期未成年人主题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社会各界踊跃与会,副市长兼未保委主任居丽琴出席并讲话。

5、8月6日,我所范继东、吴伟中和卢敏三位律师应邀走进怡康社区,开展了“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制讲座。

6、11月28日,我所范继东、赵凌两位律师被聘为常州市“龙城网上家长学校”特约法律顾问。

7、12月12日,常州电视台“新闻工作坊”栏目就“11月19日世界防止虐待儿童日”涉及的如何保障儿童遭受虐待、伤害后的维权等相关主题,来所采访吴伟中律师。

在即将过去的2007年中,我所指派律师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辞劳苦,不计报酬,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学习和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共同的义务,也是我们全体常州律师的神圣职责。我所律师仍将会以饱满的热情,一如继往地深入社会基层,积极参与相关活动,联合常州媒体部门,加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社会环境、有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共建共享和谐常州,作出我们应有的积极贡献。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2007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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