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在我市党校举办的为期三天的“常州市青少年权益工作骨干培训班”上,团市委副书记夏明宣读了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表彰决定。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青少年维权事业,积极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更好地发挥各职能单位在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作用,在严格进行选拔、考核、公示的基础上,团市委、市综合办、市未保办、市预防办决定,命名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为2006-2007年度常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予以表彰。
吴伟中律师有幸作为我所代表,上台领取了金光闪闪的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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