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1日,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全所律师进行2009年度业务论文交流活动,并邀请了常州市司法局部分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交流活动。论文交流结束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领导针对我所作为常州市首批法律援助代办点之一的实际情况,就代办点如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作出明确的要求和指导,对代办点法律援助的范围、应获得援助的条件、当事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提供援助的具体方式以及条件不满足时如何撤销援助等程序性事项作了详细讲解和指导,并下发了相关书面材料。 这无疑为张林芳所这一法律援助代办点今后顺利开展援助工作、服务于民、回馈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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