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本所动态

我所举办业务论文交流活动

上传时间:2010-02-02 00:00:00 作者:毛佳红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此时亦是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的大好时光。

2009年,我所律师在办案的同时勤于思考,笔耕不止。截止2010年1月31日,我所律师已在律所内网发表案例28篇,论文28篇,合计56篇紧密结合律师实务撰写而成的智慧结晶。

1月31日,我所利用周末时间举办全所律师2009年度业务论文交流活动。已在我所内网公开发表的28篇论文,囿于时间有限,仅有16篇论文参与现场深层次交流,尽管参加现场交流的论文仅占一半略强,但文章涉及的内容仍然覆盖到了律师在诉讼实务中的大多数业务操作,现场气氛热烈,同仁们思想观点的碰撞不断激发出智慧的灵光和火花,现场每位律师都有了新的体会和收获。

 

最后,张林芳主任对今天的论文交流活动作了精彩的点评:

一、举办论文交流活动的目的:

1、思想观点的碰撞,拓宽视野,激发我们深层次思考问题。

2、锻炼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发挥的能力。

3、展示各位律师的才华。

4、加强同事们的交流和沟通,加深相互之间的认识和了解。

综观今天整个论文交流过程,现场效果好,同仁们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非常重视这样的交流活动,充分体现出我所良好的所风和氛围,我们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均已达到。

 

二、特点:

这次交流活动征集到的论文,反映出相当部分律师的理论水平有了提高,论文的深度和广度都不错,体现了我所律师的相当水平。

因为时间的限制,我们的现场论文交流虽已结束,但利用内网这个有利平台充分展示我们的智慧结晶,分享智力成果,促进同仁们的沟通交流共同提高,将会持久进行,因为内网就是我们律师事务所的第二会议室!

 

有方向就会有目标,有目标就会有动力,有动力我们才会有积极进取、不断追求进步的心理状态和工作激情。一年之计在于春,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的规划未来。相信在崭新的2010年,我们会创造更多的辉煌!

 


返回当前列表: 主页 >新闻中心 >本所动态 本文关键词: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苏ICP备06053889号

地址: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务广场A座15楼

电话:(0519)86612899 88139221 86612035

传真:(0519)86615348 Email:zlf@zlflawyer.com

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除注明转载来源的文章外,所有权利均属本网站所有或行使,任何转载行为,均应与本网站联系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