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本所动态

我所荣获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称号

上传时间:2013-08-01 09:21:00 作者:admin

2013年4月17日,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命名表彰2010-2012年度常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荣获“常州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我所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励,在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返回当前列表: 主页 >新闻中心 >本所动态 本文关键词: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苏ICP备06053889号

地址: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务广场A座15楼

电话:(0519)86612899 88139221 86612035

传真:(0519)86615348 Email:zlf@zlflawyer.com

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除注明转载来源的文章外,所有权利均属本网站所有或行使,任何转载行为,均应与本网站联系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