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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提交的论文连续两年被全国律协知产委员会评为“十佳论文

上传时间:2013-11-11 14:17:43 作者:admin

2013年11月9日—10日,一年一度的“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讨会”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承办。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地方各省市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以及台湾地区的律协及专利代理人协会代表300百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我所毛加俊、曾博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会议,既是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研讨会,亦是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2013年度年会。会议首先由全国律协知产委及六个省市律协知产委分别就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活动成果进行了专题汇报,江苏省律协知产委主任汪旭东律师向大会汇报了江苏省律师服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活动成果。
    随后研讨会举行了专利和商标分论坛,分别就当前专利和商标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介绍和讨论。
    我所毛加俊律师在专利分论坛上就我所律师提交的论文《专利诉讼案件中专利代理人的公民代理人资格问题---对新民诉法五十八条的理解与建议》发表了主题演讲。论文介绍了新民诉法58条的修改、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最高院对于58条的解读和司法解释,对上述解读和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分析,详细阐述了其在法理上存在的悖论;同时,进一步就如何正确实施新民诉法第58条的提出了建议,主要包括:严格限制对第五十八条的扩大解释、审查推荐资格时进行利益冲突审查、明确专利代理人从事诉讼代理属于无偿公民代理性质等。论文中提出的主要观点和建议,引起了与会委员的强烈共鸣。
    上述我所毛加俊、曾博律师提交的论文《专利诉讼案件中专利代理人的公民代理人资格问题---对新民诉法五十八条的理解与建议》被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评为2013年度“十佳知识产权论文”,并获得“专利有奖征文二等奖”。同时,这一论文被本次研讨会收录于《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实务》一书。
    本次我所毛加俊、曾博律师提交的论文,已经是连续第二次在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被评为年度十佳论文。2012年12月,我所毛加俊、曾博律师提交的论文《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境内设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从事从事法律服务至违法现象分析和对策建议》被评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评为2012年度“十佳论文”。同时,上述论文与另一篇论文《专利审查文档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的使用》被收录在当年组委会主编的《知识产权律师实务与法律服务技能》一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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