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江苏省司法厅向各省辖市文明办、司法局、律师协会发文,根据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决定,对于2010-2012年度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进行表彰。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等全省36家律师事务所荣获“江苏省律师行业2010-2012年度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所在13年度获得“常州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后的又一殊荣!
新年伊始,我所喜获此荣誉,倍受鼓舞。我所将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深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进步方面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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