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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动态

我所微信公众订阅号“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正式开通

上传时间:2015-01-14 12:42:30 作者:律所管理员1

2015年1月12日,经过前期的酝酿试运行,我所微信公众订阅号“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正式建立并开通。
   微信作为时下最火热的网络平台之一,在信息的传播共享上起着重要作用。我所微信公众订阅号将每天推送一条信息,内容包括我所动态介绍、律师团队简介、法律常识普及、经典案例共享等等。
   微信公众订阅号的建立是我所致力于履行社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重要体现。在充分利用便捷的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微信用户不仅可以了解到基本的法律知识,遇到法律问题还可以在线留言并得到专业律师的及时回复。
   我所将一如既往地在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社会义务方面继续不懈努力,将微信公众订阅号持续良好地运行下去,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我们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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