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律师制度恢复30年之际,常州市律师协会对我市执业年满30、执业期间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专职执业律师授予荣誉勋章,我所张林芳律师获此殊荣。
张林芳律师,江苏省名律师,1984年执业,曾担任常州最大国资律师事务所—常州国联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为积极响应司法部要求国资律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所的号召,张林芳律师和其他合伙人共同创办了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30年的执业过程中,张林芳律师以其优秀的道德品质、专业的法律技能、寻求公平正义的执着信念,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为维护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不仅获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支持,更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尊重。
在张林芳律师的带领下,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在15年的发展过程中,荣获江苏省文明律师事务所、江苏省“双助双促”先进集体、常州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常州四星级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称号,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也已然成为了常州律师界一张闪亮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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