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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动态

我们在行政法律专业化道路上不断前行!

上传时间:2015-09-17 17:20:58 作者:律所管理员1

     新《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全面深入学习新《行政诉讼法》,适应行政诉讼的新变化,做好行政法律服务工作,今年3月29日,我所行政专业律师参加了由省司法厅、省律协组织的、最高院法官讲授的新法培训;9月13日,我所专门组织行政诉讼业务研讨,温故而知新!
    本次业务研讨由所内行政专业委员会主持,黄纪成、侯忠群两位律师主讲。黄律师和侯律师的讲授内容全面而实用,涉及三大方面:
    一、行政诉讼实务特点,如:1、代理原告时撤诉不能任性;2、二审进行全面审查(不局限于上诉请求);3、起诉期限不同于诉讼时效等;
    二、行政诉讼修改的九大看点:1、总则——强化诉讼纠纷解决功能;2、受案范围——不断扩大;3、管辖改革——维护司法公正;4、诉讼参加人资格——更加科学;5、证据规则——日益完备;6、起诉受理制度——解决立案难;7、审理程序——更加符合诉讼规律;8、判决——不断类型化;9、执行——强化司法权威;
    三、分享行政非诉及诉讼业务办理技巧,如污水处理厂TOT项目、十余件行政诉讼案件承办经过等。
    两位律师的讲授不仅帮助全所同仁又一次系统学习了新《行政诉讼法》,同时提升了大家的实战技能。这种深入钻研、持续学习的精神,以及不断积累的丰富经验,将成为我们为社会提供优质行政法律服务的不二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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