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当事人唐某、陈某带着专门制作的锦旗赶到我所,感谢我所羌培金、胡伟两位律师在其房屋确权纠纷中兢兢业业的律师工作。
2002年唐某将其私有房屋出售后,与其女共同出资购买了新房,但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其女仅将自己一人登记在上述新房所有权证上,当唐某得知此事后要求其女作变更登记,其女置之不理,唐某遂于2010年与其子陈某作为原告将其女告上法庭。诉讼过程中,当唐某面临败诉的时候,撤回了起诉。
之后,唐某慕名来到我所,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羌培金、胡伟两位律师作为唐某代理人,参与第二次诉讼活动。在委托代理诉讼过程中,两位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理清了本案的脉络,紧紧抓住本案胜诉需要满足的关键点,以案件事实为出发点,以当事人的利益为落脚点,形成了完整的代理方案,最终法院认定该诉争房屋系原、被告共同出资购买的性质,判决原告享有诉争房屋相应的产权份额,实现了委托人从“零”到有的突破,维护了公正,捍卫了正义。为感谢两位律师在案件中所付出的辛苦与帮助,唐某、陈某特制作锦旗以表其感激之情!
图左起第二位为羌培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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