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清查后,发现经开区另有16家卖含铝包子的店。这些店主都因同样的问题被审查起诉。
上述案例中,商家受到了行政或者刑事处罚,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实践中这种维权容易吗?这是法制的不健全所带来的吗?在这种消费案件中能否由相关单位发起公益诉讼?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维权的底线又在哪里?
近日,常州电视台《法治大讲堂》栏目组邀请常州三位律师就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出现的上述法律问题进行了访谈。
我所主任助理顾萍律师受邀参加访谈,针对案例中的情况,顾萍律师分析了实践中消费者维权难的原因,结合目前消费公益诉讼中的实践谈了在消费公益诉讼中主张赔偿损失的想法;结合雅士利与郭利的案件分析了消费者维权与敲诈勒索的界限等。
在访谈中,顾萍律师和其他两位律师都表示,虽然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虽然存在各种问题,但是就如同美国、欧盟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一样,这些国家和地区同样是经历过非常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从目前来讲,从制度设计、执法环节、处罚环节等等方面,国家也是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也都在各方面进行改善、提升,对此我们还是要有信心的。(下图右二为顾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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