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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2004年度大事记

上传时间:2011-08-22 10:47:00 作者:


一月   
    1、1月5日姚晓明律师参加司法部在重庆召开的“司法部落实内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培训班”开班学习。  
    2、1曰20日我所召开迎新年家属座谈会,同时邀请常州市司法局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辞旧迎新,畅谈未 来。


二月  
     2月25日 
张林芳律师再次当选为常州市法学会理事。

三月
    1、3月25日,
唐爱忠律师成功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案件,江苏省司法厅偕江苏电视台、新华社南京现代快报等媒体记者对该案进行采访报道。
    2、3月27日,我所律师组织自备车队,畅游天目湖、南山竹海,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所人员的团结协作精神。

四月
    
200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信息、优秀论文评选,毛加俊律师的《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原则》获得一等奖。

五月
    5月17日,
常州市第十届科普宣传周广场科普咨询服务活动,毛加俊、羌培金、陈峰等律师参加这次活动。

七月
    7月21日,
毛加俊律师参加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司法厅共同组织的“江苏省涉外法律培训班”,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

八月
     1、 我所律师受聘担任常州某副市长受贿案二审辩护人。
     2、 张林芳律师被江苏省经济法研究会吸收为该会会员。

九月
     1、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州市总商会联合聘请我所张林芳、毛加俊两位律师担任专家组成员,为两会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2、 
张林芳主任参与并主持处理常州某市场300余户经营户向当地政府的集体上访活动,最终说服所有经营户与市场方面重新签订经营合同,从而避免了一场旷日持久的集团诉讼和其他更为严重后果的发生。
     3、9月26日,
 张林芳律师参加江苏省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

十月
     10月23日,毛加俊律师赴安徽合肥参加 “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暨首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会议。

十一月
      11月4日,
律师事务所组织四周年所庆演讲会。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德锋、律管处处长郑建军、副处长时伟良等出席,并给姚晓明等获奖律师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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