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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2010年度大事记

上传时间:2013-09-13 15:18:30 作者:

 

 

 

 

 

一月

1 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所举行法律援助代办点授牌仪式。我所正式成为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常州市首批法律援助代办点。

2 我所举办2009年度全所业务论文与案例研讨会,并评选出一批优秀论文与案例。

 

二月

1 我所调整专业发展战略,新增设立四个专业工作小组,使全所专业工作小组达到八个,即知识产权及涉外工作组、房地产工作组、刑事辩护工作组、劳动和人事工作组、行政事务工作组、公司事务工作组、合同事务工作组、人身与损害赔偿工作组。律师专业化分工迈上新台阶。

2 我所召开2009年度全所工作总结会议,为期三天。

3、 2010年2月25日,我所毛加俊律师的“心系居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入选2009年度常州市律师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十件好事”,毛加俊律师亦受到常州市律协党委表彰。

 

三月

1 我所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签订《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执行协议书》,成为常州地区唯一一家承担该项法律援助项目的律师事务所。

2 我所毛加俊、徐晓明律师赴宁参加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年度工作会议。




四月

1、 我所受聘担任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合作单位,为省内相关公民、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维权提供法律服务。此前,我所已受聘担任中国(常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合作单位。

2、 我所寇德建律师承办的“杨惠芬医疗损害赔偿案”被评为2009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江苏省司法厅颁发了荣誉证书。

 

五月

1、 我所网站内网和外网升级改版,增强了安全性,进一步丰富了网站内容。

2、 配合“常州市律师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活动,我所组织全体律师集中参加市律协举办的专题警示教育课程辅导,提升律师职业素养。

 

六月

1、 常州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经验交流会。我所毛加俊律师在会上作主题发言,重点介绍我所围绕诚信主题,加强年轻律师培养和律师队伍管理、树立品牌形象、打造特色律所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经验和做法。

 

七月

1、 我所组织全体人员赴张家界进行为期5天的旅游疗养,拉开全所成立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之帷幕。

 

八月

1、 为调整、充实所内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内部管理,我所合伙人会议决定,赵凌律师由业务二部副主任调任业务五部副主任;闫钢律师任业务一部副主任;徐晓明律师任业务二部副主任;盛丽芳律师任接待室副主任。此举标志着我所团队建设和管理水平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2、 我所恢复律师沙龙。每天中午利用半小时时间,围绕业务技能提升、执业经验交流、律师口才等主题话题,由全所律师轮流主讲,共同交流。

3、 甘肃舟曲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我所律师积极奉献爱心,踊跃捐款。

 

九月

1、 张林芳主任应邀列席参加常州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会议,并代表本所受聘担任该协会法律顾问。在聘请法律顾问仪式上,张林芳主任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演讲。

 

十月

1、 常州市总商会民商事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仪式在常州市政府会议厅举行。我所毛加俊律师应邀出席成立仪式,并被聘为中心调解员,主要负责为常州市光伏行业协会(商会)、常州市南安商会、常州市总商会塑化业商会、常州市总商会医药行业商会等四家商会提供纠纷调处服务和日常工作法律顾问服务。

2、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周年日。2000年10月31日,江苏省司法厅发文,正式批准成立江苏常州张林芳律师事务所。2007年4月28日,江苏省司法厅再次发文,批准我所名称前直接冠以“江苏”两字,名称变更为“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成为常州市当时名称前准予直接冠以“江苏”两字的三家律师事务所之一。

       十年来,在张林芳主任的领导下,合伙人队伍精诚团结,甘于奉献;后备力量不断壮大,屡创佳绩;律所形象深入社会,品牌已成;软件硬件齐抓共建,业界领先。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走过的十年,也是常州律师事业蓬勃发展的十年!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创业的十年,更是中国法制事业硕果累积的十年!面向未来,超越自我。在法制文明的道路上,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不会停步,更不会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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